原告贺帮彬与被告江苏苏瑞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应诉公告
点击:3760次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苏0404民初2537号
江苏苏瑞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贺帮彬与被告江苏苏瑞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监督卡、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和证据材料等。原告诉称,1.判令被告立即偿还欠款1500元;2.判令被告支付欠款期间原告因讨债产生的交通、误工、及其他各项损失共计1300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次日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二区第七法庭(常州市钟楼区政务服务中心东二楼)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八日
附记:本公告通过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官网刊登。
本案承办法官:诸天舒、朗静,联系电话:0519-83907201、83907140。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速裁中心),邮编:21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