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徐云华与被告陈青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裁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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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苏0404民初6210号
陈青松:
本院受理的原告徐云华与被告陈青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404民初6210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主文如下:准许原告徐云华撤诉。案件受理费本院减半收取713元、保全费770元,合计1483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徐云华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三年六月十六日
附记:本公告通过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官网刊登。
本案承办法官:张金华、崔东辉,联系电话:0519- 83907201、83907234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速裁中心),邮编:213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