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关于破产、强制清算案件公益管理人遴选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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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破产、强制清算案件公益管理人遴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破产、强制清算案件公益管理人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的规定及本院破产、强制清算案件公益管理人遴选公告,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评审委员会遵循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书面审查、核查方式对申请入册机构进行了评审,确定江苏常明律师事务所等24家机构符合入册条件,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江苏常明律师事务所;江苏源博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常州)律师事务所;江苏日月泰律师事务所;江苏常武律师事务所;江苏华东律师事务所;江苏常辉律师事务所;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江苏圣圆律师事务所;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江苏融畅律师事务所;江苏常誉律师事务所;江苏天刚律师事务所;江苏东臻律师事务所;江苏德音律师事务所;江苏常联律师事务所。
二、会计师事务所(8家)
江苏国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常州汇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常州正则人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常州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常州分所;常州金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常州分所;常州永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