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录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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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录考试
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考试当天苏康码、行程码无异常、现场测量体温< 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考生,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2、除身份核验等必要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考生应全 程佩戴口罩。考生在考试期间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 情防控工作安排,不服从管理的直接取消考试资格。
3、考试前 14 天内来自或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 在设区市(或直辖市的区)范围内低风险区域的考生,考试 当天还须提供考试前 48 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近期有国(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的考生, 自入境之日起算已满 14 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 14 天 居家健康监测期的,或离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算已满 14 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 7 天居家健康监测期的,须提供集中 隔离期满证明及考试前 48 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考试过程中,如考生出现发热或有干咳等可疑症状, 现场医务人员应进行体温复测和流行病学史排查。流行病学 史排查无问题的考生可安排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流行病学 史排查有问题的考生应服从安排至发热门诊就诊。
请考生注意对照本人有无相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疫情 防控工作。
2021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