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孙一蕾诉被告贾茗珺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裁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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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苏0404民初2790号
贾茗珺:
本院受理的原告孙一蕾诉被告贾茗珺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404民初2790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主文如下:准许原告孙一蕾撤回对被告贾茗珺的起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0元、公告费300元,由原告孙一蕾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记:本公告通过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官网刊登。
本案承办法官:吴奕,联系电话: 0519-83907013。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行政庭,邮编:213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