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 一堂特别的“法制教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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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钟楼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受理了一起被告人华某涉嫌寻衅滋事犯罪案件,华某原系本市某职业学院学生,自2018年至2019年在校期间,多次以帮助同学解决恋爱问题、个人相处小摩擦等事由,采用言语威胁、殴打等手段,先后向十余名同学强拿硬要财物7000余元,在校园内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承办法官在送达、阅卷、做社会调查等过程中,了解到华某平时在学校表现很差,旷课、抽烟、打架、酗酒等等违纪行为都有,在校期间就因打架斗殴、旷课多次受学校处分,同时在本案取保候审期间,又出现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情形,父母也表示束手无策。
通过前期的庭审准备,法官认为华某涉嫌犯罪的行为与其本人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不正及家庭教育不到位、对法律和规则没有敬畏之心等原因有直接关系。
本着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同时能引导青少年遵守规则、弘扬社会正能量,法官为被告人指定了法律援助律师,联系了华某的父母、心理辅导师,并联系华某学校派代表于2021年6月10日下午共同参与了被告人华某的法庭审理活动,多方密切配合共同参与对华某的法制教育及前途教育,鼓励其认罪伏法、认罪改造。
华某在庭审中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态度诚恳,合议庭结合华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在依法全面考虑量刑情节后,对其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在本次庭审中,参与庭审的学生代表认真投入地观察了整个庭审过程,对华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的法律问题也进行了深入思考,庭审结束后纷纷表示感受颇多,在感受法律威严的同时,在平时要端身正行,做到遵纪守法。
本次庭审活动将刑事审判与法庭教育、法制宣传相结合,使刑事庭审现场作为对被告人以及青少年的教育、警示“课堂”,通过审理一案,达到教育、挽救一人以及预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这也是我院少年家事审判庭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工作,提升法制教育的参与性,创新法制宣传模式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