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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法传声】一个由“裤衩”引发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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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位陈姓女士因与被告郑某不当得利一案,接受钟楼法院有关部门回访。回访中,案件承办法官对其进行了普法教育,陈女士表示以后要多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要知法、懂法、守法,摒弃贪小便宜的心理,才能避免受骗上当。

案件详情

20202月,疫情期间,原告陈某被案外人拉近某QQ群,被告知通过为天猫店铺进行刷单可以获取相应佣金,为赚点外快补贴家用,原告陈某为被告郑某所在天猫某服饰店的男士内裤进行刷单,并承诺三天左右时间返还购买款、支付佣金120元。原告遂于当日在店铺内购买价款总计7212元的货物,留常州住址作为收货地址。嗣后,原告发现被告将其购买的货物发至湖北,也未能在约定时间内退还价款、支付佣金,遂与被告网络联系,被告起初一直声称由于淘宝平台政策限制延误了返款时间,并声称还会多向其支付200元作为补偿。至38日,原告发现其天猫平台已处于关闭状态,便向天猫客服投诉维权,天猫客服回复支持其维权,但由于卖家账户已经没钱故无法强制退款。39日,被告通过QQ向原告发送其手持居民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及其书写的欠条的照片。之后被告将该欠条邮寄给原告,但未能按欠条约定日期还清欠款,通过QQ、微信转账的方式共计向原告支付1460元。原告遂诉至法院,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被告郑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陈某支付欠款5752元。(行政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