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家事庭为案件当事人举行慈善募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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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下半年,我院少年家事庭韩炎法官承办了一件特殊的未成年人案件。该案原告张华(化名)与两名同学自行进入我市一家大型国有化工企业厂区玩耍,并在该厂区的废弃仓库内拾得装有不明液体的塑料瓶一只。后在回家途中,三人玩耍时不慎点燃该液体,造成张华大面积烧伤。三人均系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家境贫寒。因无力承担巨额医药费用,张华起诉至我院要求前述企业及同学赔偿医疗费用。虽然张华及其同学自身存在较大过错,但考虑到未成年人犯错时的年幼无知及其将来的健康成长,韩炎法官多次与被告企业协商,并向三名未成年人的家长耐心释法,四方终于于今年三月份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方案,由被告企业及同学家长对张华的部分损失进行赔偿。
案件审结后,为进一步减轻三名未成年人家庭的负担,经被告企业法律顾问黄志敏律师倡议,我院少年家事庭黄伟庭长牵头为张华举行了一次慈善募捐,并向其发放青少年维权基金5000元。法本无情人有情,爱心连接你我他,当事人对于我院少年家事庭法官的细致审理以及案件延伸工作交口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