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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被告的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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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依法办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告为表谢意赠送锦旗的情形屡见不鲜,但被告赠送锦旗表达谢意的情况却不多见。今天上午,一起继承纠纷案件的被告方将一面印着“公正高效,倾心为民”的锦旗送至我院行政(少家)庭法官助理宗羽手中,以表达对我院司法工作的认可与感激。究竟是一起什么样的案件,能让被告方送来锦旗呢?

七子女争夺遗产惹出一堆糟心事

被继承人张某与谢某共生育了八个子女。其中一子先于两被继承人死亡,后谢某于2003年去世,张某某于2009年去世。然而,问题来了,由于张某生前留下了落款时间为同一天的两份遗嘱,一份写明案涉房屋由继承人张一继承,另一份写明案涉房屋的一半(属于本人的一份)由继承人张一继承,七子女对于遗产究竟如何处置的问题几经协商,仍然争执不下,原本和和乐乐的大家庭也因此产生了隔阂,都已过花甲之年的亲人相互怨怼,张一只得将其他六个兄弟姐妹告上法院,要求对张某留下的遗产进行继承。

老人的两份遗嘱究竟哪份有效?

法庭上因为两份遗嘱吵翻了天。话说回来,怎么会有落款日期为同一天、内容不同的两份遗嘱呢?原来,在谢去世之后,张某为避免后续子女为房产继承发生纠纷,趁张一在国外工作期间,独自立下了遗嘱,将房产交由张一继承,并召集其他六个子女在上面签了字。张一归国之后收到了父亲交给自己的遗嘱,心里也不是滋味,就把这个事给朋友说了,朋友一听,问到“你母亲的那一份财产你父亲能直接处理吗?”张一一听,说的也有道理,于是告诉了父亲张某,张某就又写了第二份遗嘱交给张一,即是将房屋的一半交由张一继承。

经过庭审及调查,本院认为,张某所立的第一份遗嘱上虽然有除张一以外其余子女的签字,但案涉房屋系张某与谢某的夫妻共同财产,而谢某先于张某死亡,其生前也未留下遗嘱,张某无权擅自就案涉房屋中属于谢某的遗产部分进行处理,故第一份遗嘱中对于涉及谢某遗产部分作出处置的内容应属无效。而第二份遗嘱中,明确指定将该房屋的一半由张一继承,属于张某对其在案涉房屋中所享有的二分之一份额的处置,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法官抽丝剥茧将诉累奔波化解于未然

少家庭法官助理宗羽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深入了解案情始末,多次劝导双方并组织调解,在调解未成的情况下依法作出判决,原、被告双方均未上诉,并在宗羽的主持下到院进行了款项交付,就此圆满解决了一起兄妹继承纠纷案件,化解了亲人之间长达十几年的恩怨纠纷,赢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于是,便有了开头送锦旗的一幕。

每一面锦旗的背后都有一段故事,或温暖,或曲折,我们期待每个故事背后的家庭都能和谐美好、温馨如初。有的时候诉至法院并不是什么坏事,法庭上并不是只有肃穆守正的法槌,还有更多的是为群众解决困难的热忱和真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