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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 | 全省“突出个人”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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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全省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胡传朋被评为“全省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

胡传朋,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副主任、审判监督庭副庭长,二级法官。自参加工作以来,在多个部门从事过执法办案工作,并于2022年至最高院研究室跟班学习,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获2023年度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在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依法裁判与实质解纷并重,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确保再审案件经得住时间和实践的检验。注重充分保障当事人对生效裁判申请再审的权利,对不符合再审条件的案件,在驳回申请的同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引导当事人理性维权。在完成案件办理工作的同时,注重提升调研能力,承办并编写的5篇案例先后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中国法院年度案例集成丛书》,在长三角法学论坛、省法学会、省法院学术讨论会等征文活动中获评一等奖5项、二等奖等奖项20余项,是名副其实的调研能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