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位置:首页> 法院要闻

为群众办实事 | 新案旧案解兄弟矛盾 一心为民续手足真情

点击:7732

清晨,钟楼法院民一庭法官李俊收到被告送来的锦旗:“新案旧案解兄弟矛盾,一心为民续手足真情。”被告的代理律师感慨:“钟楼法院法官能动履职,公正司法,真是没想到还有这样的调解思路......”

基本案情

原告丁大与被告丁二系亲兄弟关系。位于常州市钟楼区某街道的房屋系两原告通过继承父母亲的遗产所得。2021年5月原告一纸诉状将被告诉至法院,称被告长期非法占有原告的房屋,要求法院判决被告将房屋返还原告。

被告将房屋返还后,原告发现被告占用了原告的房屋宗地盖了一层平房侵犯了原告的物权。此外,被告还占用原、被告房屋间的通道并借用原告房屋墙体搭建房屋(厨房、阳光房),致使原告房屋后门及北面窗户被堵,严重影响了原告房屋的采光通风及使用。2023年2月,原告再次诉至法院。

被告辩称,原告并不享有被告搭建的一层平房所占用的宗地权属。根据地籍调查图显示,被告搭建房屋的宗地也无权属证明,不在国土局的发证范围,真实原因就是原、被告之间对该宗地权属存在争议,所以国土局才不发证。事实上被告早已在该宗土地上建房,并加以利用,城管部门也没有认定被告搭建的平房是违章建筑,所以被告不存在侵占原告的宗地建房的问题。另外,被告是利用自己房屋的墙体搭建厨房、阳光房,也不存在侵占原告房屋墙体的问题。

法院审理

本案属于矛盾交叉型、突出型的案件,原、被告作为亲兄弟,在继承父母遗产的问题上早已有矛盾,且原告继承房屋后长时间不居住,又将其房屋委托被告管理,在管理房屋过程中兄弟之间又产生了猜疑,矛盾的裂痕越来越大,导致双方互不信任感越来越强。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认识到本案决不能一判了之,这样不仅不能修复双方之间的关系,可能会导致后期诉讼不断,一旦双方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还有可能将怨气外溢,造成其他事件。

承办法官本着一次性化解矛盾、修复亲属关系的原则,将原、被告当事人召集到法院进行调解。承办法官询问了原告的真实想法,劝导其亲兄弟之间有事好商量,没有必要动不动就拆房揭瓦,这样既不利己、也不利人,只会形成都不讨好的“零和结局”,希望大家想办法,解难题,不必局限于就案论案。在与被告谈话中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于2021年曾想出价60万元买下原告的房屋,当时原告不同意,双方没有谈拢。

经过与双方的交谈,承办法官了解了基本案情,确定了解决方向,即由有购买意向的被告出面买下原告的房屋,这样原告基于房屋产权的相关诉请才有可能一次性消弭,才能做到一次性解决全部纠纷。

于是,承办法官反向做原告的工作,站在原告的利益角度为其分析利弊。因为原告的房屋早在90年代就被房管部门鉴定为危房,已经不具备居住条件,且原告的房屋夹在被告的两处房屋中间,让被告买下来对原告来说,获得了货币补偿,也可以另外购置新房,对被告来说,三处房屋及宗地连成一片,使用价值得到充分发挥,这样处理原、被告实现利益双赢。承办法官根据原、被告之前对房屋价格之间的磋商,分析当下房产市场行情,促使双方达成和解,最终被告以50万元买下原告房屋。

现原告的房屋已户给被告,被告也支付了全部房款。至此,兄弟之间多年的纠纷得以化解,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那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