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王敏、马凯与被告常州市工艺雕刻厂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纠纷一案应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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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404民初8530号
常州市工艺雕刻厂:
本院受理原告王敏、马凯与被告常州市工艺雕刻厂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04民初8530号案件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2023年11月7日
承办法官:钱慧南 电话:0519-83907012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民二庭,邮编:213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