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原告朱建国与被告张听全、张坚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点击:4883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苏0404民初2185

张听全、张坚建:

本院受理的原告朱建国与被告张听全、张坚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404民初2185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主文如下:一、被告张听全、张坚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朱建国借款本金200000元及利息60000元(计算至2021826日),自2021827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年利率15%计算;二、驳回原告朱建国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200元、保全费1820元,合计702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张听全、张坚建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二二年七月十四日

附记:本公告通过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官网刊登。

本案承办法官:刘永丽、崔东辉,联系电话:0519- 8390720183907234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速裁中心),邮编:213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