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资金监管银行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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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破产资金监管银行遴选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人民法院与银行之间的协作配合,本院拟遴选3家银行作为破产资金监管银行,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要求
1.监管银行作为破产管理人开设破产资金的结算账户,用于破产资金的存放、发放;
2.监管银行与本院合作开发破产案件审判管理系统并提供信息化服务;
3.监管银行应提高破产资金存款收益;
4.监管银行应提供贷款资金支持和利率优惠;
5.监管银行应提供相关后期保障服务;
6.监管银行应提供后期系统维护和软件功能的扩充。
二、资格条件
1.监管银行应在本辖区有分支机构;
2.监管银行应成立破产资金监管专业团队。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月27日
(二)报名地点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民二庭
地址:常州市钟楼区银杏路83号
联系人:钱法官 18118351997
(三)报名材料:
1.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信息;
3.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信息和联系电话;
4.破产资金监管专业团队人员信息;
5.服务方案。
上述材料装订成册一式13份并加盖银行公章。
四、其他事项
本院将进行公开遴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