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果园”开展双节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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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在中秋国庆小长假来临之际,钟楼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法官助理陈昱来到常州市冠英小学,以“预防校园暴力”为题,为四至六年级的同学们开展“法治第一课”宣讲活动。
虽然授课是在午休时间进行,但同学们对法律知识的渴望仍然很强烈。陈昱以“何为校园暴力”“校园暴力的表现形式”抛出今天的授课主题,同学们展开了激烈的讨论。陈昱向同学们介绍,校园暴力远非大众眼中的斗殴,按照表现形式可以分为身体或躯体暴力(包括体罚)、情感或心理暴力(包括言语暴力、冷暴力等)、校园欺凌(包括网络欺凌)。其后,重点介绍了校园欺凌的法律释义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校园欺凌作出的相关规定。
陈昱总结了校园暴力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个人因素、家庭因素、学校因素和社会因素四个方面,并对其展开详细论述。通过原因的分析,陈昱提到防治校园暴力除了学生需要提升自身修养、增强法治意识外,还需要父母在家庭教育、学校在法治教育以及政府部门在制度建设多方发力。
为了便于同学们理解,同时也对校园暴力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一个更加直观的体会,陈昱选取了三个校园暴力的典型案例,分别从民事责任、社会治安责任、刑事责任三个角度全面提醒同学们,“未成年”并不是免罪金牌,只要触碰法律底线、对他人造成伤害,终将受到法律的惩罚。陈昱鞭辟入里的讲解、生动的案例分析和精湛的理论阐述,引发了全场热烈反响。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校园安全问题是社会关注的重点及难点问题,我院亦希望通过此类活动提高青少年群体及相关家庭、学校对此类问题的重视,织牢青少年的保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