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司法 钟楼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旁听评议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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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贯彻落实法官履职报告制度,5月18日,钟楼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梅磊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钟楼区委常委、人武部部长李晓红等20名人大代表受邀旁听庭审,对法官表现进行评议。
庭审中,承办法官严格按照庭审程序,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并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旁听代表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全程专注旁听、认真进行评议。
人大代表“三百活动”开展以来,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钟楼法院将进一步完善代表联络工作举措,创新人大代表联络方式方法,加大司法公开力度,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切实增强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实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新期待、新要求。
案情简介
被告杨某因个人需要,向原告某汽车租赁公司租用白色保时捷卡曼车辆一台。双方签订《租车合同》,约定租金为1500元/日,《租车合同》约定,租赁期内发生事故导致车辆维修产生费用在5万元以上的,租车方需按照维修金额的30%进行赔偿,且车辆维修期间,租车方需继续支付租金直至车辆维修完毕。被告杨某驾驶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事故责任书认定杨某对该起交通事故负全责。该车维修时长达半年之久,故原告某汽车租赁公司要求被告杨某支付所欠车辆租赁费用,并赔偿车辆折旧损失。双方就支付费用问题产生争议,诉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