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单位向我院刑庭送来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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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院刑庭收到了深圳金鑫城公司、惠州德扬塑料公司等多家单位送来的一面锦旗。
2009年8月至2014年5月期间,被告人董某某等5人先后在北京、江苏、河北、广东等地,以曝光企业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或者质量不合格产品等相威胁,实施敲诈勒索行为,迫使相关企业交纳“咨询服务费”和“保证金”。本案涉及被害单位40余家,涉案金额高达700余万元。经过刑庭法官的细心梳理,对所涉及的相关单位及其所受损失,均予以列明,现已审理终结。判决生效后,在我院执行部门的协助之下,赃款悉数追回。送来锦旗的这些单位正是这起敲诈勒索案件的被害单位之一。
“公正廉明,伸张正义”。这面锦旗是对我院刑庭干警坚持司法公正,保护社会法益的刑事审判工作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