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原告谊度(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杨俊追偿权纠纷一案应诉公告

点击:5116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苏0404民初4891

杨俊:

    院受理的原告谊度(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杨俊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404民初4891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主文如下:一、被告杨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谊度(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1666.64元;二、驳回原告谊度(深圳)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666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杨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二二年十月十三日

附记:本公告通过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官网刊登。

本案承办法官:刘永丽、崔东辉,联系电话:0519- 8390720183907234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速裁中心),邮编:213023